根据《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办法》(江理工学〔2024〕142号)和《江苏理工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》(江理工学〔2024〕141号)要求,现开展我院2024~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领导
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,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、副院长担任,成员由辅导员、班主任以及班委组成,具体负责奖学金的评定与审核工作。
二、评定对象
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
三、评定条件
1.道德品质优良,行为举止文明,学习成绩优良,无挂科行为(重修挂科除外),无违纪受处分;
2.宿舍规范分80分及以上;
3.体育成绩良好及以上(85分及以上)。
四、时间安排
1.材料提交:请各班级于2月21日下午5点前将奖学金附加分材料汇总至班级评定小组。
2.初评阶段:2月22日至2月25日,班级评定小组进行初步审核计算,包括德美劳育综合分、智育综合分、体育综合分、附加分等。
3.初次反馈:2月26日至2月28日,将《班级学生综测结果与奖学金等级表》(附件2)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完成学生签字。
4.复评阶段:3月1日前班级评定小组将《班级学生综测结果与奖学金等级表》(附件2)提交到奖学金管理部,由年级负责人复审,经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至各班级,3月7日前奖学金获奖学生在奥兰完成奖学金申请。
5.结果公示:获奖名单将于评定会议通过后再次进行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公平公正:评定过程中应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确保每一位申请者的权益得到保障。
2.严谨细致:认真审核每一项申请材料,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
3.高效透明:评定工作应高效有序进行,评定结果应及时公示,接受师生监督。
4.保密原则:评定过程中涉及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密,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。
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信息,请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,联系电话:0519-86953200,联系人:魏老师。
机械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2月18日
附件1:班级学生德育美育劳育综合分评价表
附件2:班级学生综测结果与奖学金等级表
附件3: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级奖学金获得者统计表
附件1:班级学生德育美育劳育综合分评价表.xlsx
附件2:班级学生综测结果与奖学金等级表.xls
附件3:2024-2025学年第一学期校级奖学金名单统计表.xlsx